全文摘要:电子竞技作为一种新兴的智力竞技和精神娱乐,与追求强化体能或身体极限的体育判然有别,可以按照其自身规律独立发展。将电子竞技置入体育体系,对其自身和体育均有较多不利影响,尤其与体育概念及体育价值体系有着显著的冲突。中国电子竞技发展处于中国青少年体育尚未成型和国民(特别是青少年)近视率世界最高、慢性病流行、健身风气不彰、生育率严重偏低等特殊背景下,必须得到理性的政策规制,甚至征收行业的专项税收,方能逐步达成社会经济、文化的协调效应。笔者建议政府乃至电子竞技投资人支持开展关于电子竞技缺陷、弊端和不足的大样本量、长时段研究,以形成客观、公正、平衡的电子竞技研究与传播格局,从而实现电子竞技自身理性、平和与持续发展。从目前看,国际奥委会的项目遴选规则和惯例,近期均不支持电子竞技成为奥运会项目的可能。
关键词:电子竞技;电子竞技产业;体育项目;智力竞技
本文发表于《体育学研究》2018年第4期,作者为易剑东博士,财新智库高级研究顾问,现任温州大学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兼职教授及体育产业与大健康项目学术主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体育学科评审专家、中国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会会员、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第七、第八届理事,中国足协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北京2022冬奥会总体策划及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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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0日